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小学教师可评“正高”
□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结合
□鼓励教师跨校评聘 □改革3月底完成
本报讯(记者 王帅 迟锐) 1月23日,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一级教师、副高、小学教师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进行了修订,我市将力争在今年3月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随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化,二级教师、依次为正高级教师、在职称等级上,记者从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面试答辩、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包括健全制度体系、创新评价机制以及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等内容。三级教师,完善评价标准、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员级相对应。
同时,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