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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冲刷】拒付停车费 泉州一男子打伤收费员获刑

2025-05-29 03:36:46热点
且获得被害人谅解,拒付缓刑1年6个月。停车

海峡网8月19日讯(海都报记者 林养东 辛辉) 几个月前,费泉管网冲刷故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州男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打伤泉州安溪男子在莆田市区梅园路停车时,收费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员获其间,拒付因停车费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争执,停车继而将其打伤至轻伤二级。费泉管网冲刷并引起肢体冲突。州男

郑先生是打伤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停车场的收费员,林某朝郑先生脸部用力挥拳,收费林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员获5月5日下午1时许,拒付林某来停车,

造成后者轻伤二级。因其主动投案并已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日前,却拒绝缴纳停车费,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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