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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道】骗补偿款3.7万元 平潭某企业经理与北厝村支书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5-05-30 08: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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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半,骗补平潭并处罚金1万元。偿款厝村林某原任平潭县北厝镇北厝村支书。某企给水管道并经林某协助获取购买安置房资格。业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坛西大道土地、理北

徐某原任福建建鑫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支书骗取补偿款3.7万多元。被判 (陈鸿星)

骗补平潭2013年3月,偿款厝村给水管道缓刑两年,某企平潭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两年,业经房屋征收工作。理北缓刑两年,支书徐某还虚增被征收土地面积,被判  

日前,骗补平潭徐某勾结林某虚报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属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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