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投诉补缴事项。仲裁、由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困难企业每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福州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
放宽提取间隔,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的困难企业,中断时间在 3个月(含)以内的,困难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同时进一步惠及企业职工,诉求期间工资收入情况证明等材料。帮助困难企业缓解经营压力,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到期后,该政策4月10日起施行,对现有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规范,职工每月可申请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此次政策规范涉及缴存、暂停受理异地缴存职工(除福州都市圈外)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或投诉事项已由司法机关、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职工投诉单位未履行住房公积金建缴或足额缴存义务时,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按以下情形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逾期的,允许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此期间低于正常缴存比例的部分无需补缴。原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未转移的,单位补缴职工以往年度住房公积金,
“此次政策出台,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提取申请;办理销户类(除退休提取外)提取业务的,
《通知》明确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降低异地贷款门槛。1.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同一年度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除销户类、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外,《通知》放宽提取间隔。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不低于1%(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完善连续缴存时间认定。
《通知》规定了历史欠缴补缴比例。在批准期限内可按批准比例补缴。被投诉单位工商注册地需在本市行政区域。视为连续缴存。比例取整数。2.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有效期2年。
在提取管理事项方面,职工因工作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