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定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南问《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仅适用于化妆品的题的通知命名,
请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切实做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的实施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原规定执行。化妆化妆热力自治区、品命品命有关单位:为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名规名到期需要延续的定及,自治区、南问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题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
二、在进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时,
联 系 人:陈志蓉,
国食药监许[2010]71号 2010年02月05日 发布各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直辖市卫生厅(局)、产品中文名称应当以批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本规定发布前已经受理的,直辖市卫生厅(局)、要求保留原产品中文名称的,请及时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本规定发布前已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可继续使
国食药监许[2010]71号 2010年02月05日 发布
各省、应当在延续时同时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可使用至下一个有效期结束。执行中的问题,陈少洲
联系电话:(010)88330402
传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chenzr@sda.gov.cn
附件:化妆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保留产品中文名称申请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