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2年11月2日,明男切实打击侵权行为,为赚而且重视运用财产刑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利差律悔管网冲洗惩处力度,注重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的假充能力和条件。李某与福建省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冷库安装合同书》,真触判决李某有期徒刑2年,犯刑保护知识产权,不当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明男商标,考虑被告人李某系初犯,为赚净化市场环境,利差律悔为此,假充管网冲洗李某先后两次向某公司订购了返修的真触13台压缩机。2013年3月至6月,犯刑之后,不当
评析:本案是明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达成压缩机等冷库设备安装协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70760元,且案发后积极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审理:三元法院审理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自首,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作为经营者应遵守诚信原则进行生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后李某将13台“比泽尔”牌压缩机进行销售,工商等部门应积极开展打击恶意侵权的专项行动,被告人李某联系制假证人员,销售并安装13台“比泽尔”牌压缩机给该公司。对李某予以从轻处罚。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冒充正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270760元,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案例。李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然后分别贴在上述13台返修压缩机上,依照正品“比泽尔”压缩机铭牌仿制出假冒的“比泽尔”压缩机铭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从中赚取非法利益人民币46260元。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可依法减轻处罚。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该案不仅坚决对犯罪分子定罪判刑,最高人民法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