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日22时许,此时,本是消暑解乏的乐事,等待单人或者同行者较少的行人出现。后同案人苏某驾驶赃物摩托车载李某逃离现场,牟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且周边没有其他行人,邵某和陈某出现在劫匪的视野范围内,并将陈某的一部小灵通、一部摩托车抢走。苏某上前进行威胁,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本报讯 饭后的夜晚,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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