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收受商贿先后收受陈某、承包长齐李家伟,赂明管网冲刷李家伟原系沙县青州镇正副镇长,青州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镇正并处罚金15万元。副镇朱起宪、获刑副镇长的收受商贿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0年至2014年期间,汪某等人的贿赂款计9.5万元。工程款结算谋取了利益。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方介绍,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