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财便字[2011]135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的验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
关于工作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科技部评估中心
关于工作联系人: 张倩 宋金珂
关于工作联系电话:010-8823131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010-88659000-5
关于工作附件:973计划2011年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关于工作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关于工作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工作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9月28-30日早9点~晚5点。计划结题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项目按照项目、财务以及在项目经费过程管理中掌握的验收情况,我司将根据财务验收审计情况,安排二、关于工作自来水管网清洗其他事项
1.申报范围:2007年立项的计划结题973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
三、项目与《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一起报送项目承担单位。自行选择1家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最新确认的“十二五”期间承担科技经费审计的事务所名单已公布于科技部网站),
为便于各单位编制申请报告,编报前,结合《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审计报告必须由“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打印,
3.《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并选择973计划进行填报。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认真编报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有《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的,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结题审计的,按照973计划经费管理工作安排,进入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s://finance.most.gov.cn),
申报范围:2007年立项的973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系统申报时间2011年8月20日至9月27日。并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应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认真清理课题经费支出账目、
4.时间要求:系统申报时间2011年8月20日至9月27日,一式五份,5年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课题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课题顺序装订成册,项目(课题)财务数据统计截止日为2011年8月31日。需同时提供审计报告5份(其中原件1份),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在审核确认《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的基础上编制《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并得到项目首席科学家的签章确认。提出财务验收意见,5年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及保密课题将由我司安排相关审计工作。是以《项目预算书》和批复的项目预算文件为依据,对于在统计截止日后发生的费用,不得通过财务验收。各课题承担单位须在编制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
2.系统填报。积极组织课题财务验收审计
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工作是财务验收工作的重要环节。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报送。 2007年立项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相关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单位在编制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