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通过调取高速卡口录像截图和系统查询进行依法取证,从莒县长岭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
无驾照,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娟 通讯员 孔羚源)
准备驾车去妹妹家,确认房某系无证驾驶上高速,发现一辆五菱面包车,经询问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房某处1000元罚款,行走需拄着双拐,但车后方并未放置反光三角架等安全措施。房某对此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腿有残疾,8月29日下午4时许,日照高速交警莒县大队民警查获了一残疾人无证驾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行动不便,但是他自认为驾驶技术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