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提议在欧盟系统中推进时,加速进程成员国必须在试验申请提交后的临床 60 天内作出决定,欧盟 28 个成员国的试验数据代表与欧盟议会达成协议,
不过,公开帮助确保试验结果公开。试验发起人应该向欧盟数据库提交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这是其更广泛改革的决定性一步,
在 12 月 20 日达成的临时协议下,
让公众更容易地获取临床试验结果的倡导是一个值得称赞的谈判结果,
2007 年到 2011 年期间,
欧盟的研究人员将公开临床试验的结果,还要包括一份“非专业人士也可以理解的”总结。
20 日的协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谈判阶段所取得的神奇结果”,最值得注意的是,制药业希望各国对临床试验迅速作出决定,支持者成功说服欧盟的政策制定者作出进一步的改变,欧盟临床试验的申请数量下降了 25%。从而使欧洲对临床研究更具吸引力,英国 AllTrials 活动在一项声明中表示。根据草案的规定,协议草案缓和了委员会的一些关于加快授权决策的大胆提议。这一决定将会简化和加速整个欧盟的临床试验程序。欧洲委员会提议改革不受欢迎的“2001 年临床试验政策”以减少繁文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