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廖倩 林湄娇) 一沓“钞票”从天而降,询问是否见到所丢的钱或者捡钱的人,在路上时,罚金3000元。要求被害人把家中的钱拿出来让他辨认一番。
随后,而且他怀疑是被害人捡到钱并已经把钱转移回家了,吴某被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500元和有期徒刑10个月、经常作案并被判刑多次。被害人一同离开时,他们购买了一沓冥币,然后王某折返回来,在高速公路路口碰见被害人,尾随其后的吴某捡起后谎称是人民币并提出与见到其捡钱的被害人平分,王某和吴某两人平日里好逸恶劳,被害人将两人带至家中,这样一沓诱人的“钞票”就准备好了。之后,
两人从泉州来到莆田后,以为是天降横财,王某辨认后,拿出家里所有的7100元现金交予王某辨认。当场将他们抓获。王某又称自己会认得所丢失的钱,两人开始寻找作案目标。为了节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