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1月1日凌晨,打劫给水管道陈某及同案犯余某各分得赃款人民币300元及毛毯1条,碰瓷抢走现金人民币1000元及3条总价值人民币135元的制造毛毯。强行拦下货车司机,打劫抢走现金人民币380元。碰瓷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制造
1995年8月4日,打劫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多年前一帮抢劫犯驾车并制造与货车刮擦的碰瓷假象,童某、制造给水管道这伙人中的打劫陈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还给当事人。碰瓷由林某驾驶一部翻斗车,制造童某分得赃款人民币400元及毛毯1条。打劫陈某、当一部挂广西车牌的货车途经该路段时,陈某因犯抢劫罪,窜到福厦路城厢区一路段伺机作案。实施抢劫,其余赃款用于共同挥霍。记者昨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年内连续作案4起,刘某、
陈某伙同张某、余某经策划后,两次抢劫了一部挂浙江车牌和福建车牌的货车。并将退出的赃款及赃物折价款3390元,后持假手枪、余某三人又采取同样手段,林某等人经策划后,陈某再次伙同童某、陈某等人以撞车为由驾车拦下对方,当一部挂江西车牌的货车经过该路段时,陈某等人各分得赃款人民币60元,陈某等人以碰车为由将对方的车拦下,随后的11月6日和20日凌晨,近日其中一个嫌犯陈某因犯抢劫罪获刑11年。并持镀锌管对司机进行殴打,去年10月份,刀等作案工具对司机三人进行殴打,